为有序推进中考改革,落实“双减”政策,近日,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此次调整在保持“学业水平考试+综合素质评价”的中考政策框架不变的前提下,对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进行局部优化,旨在进一步减轻学生学业负担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调整后,考试计分科目从14项减为8项,总分从850分减为720分,开卷考试科目从1科增为2科。
一、核心调整内容
(一)科目分类
1. 考试科目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历史、道德与法治、体育(统一测试环节)仍为考试科目,各科目分值保持不变,成绩同时用于学生毕业和升学。
2. 考查科目:生物学、地理调整为考查科目,成绩从高到低以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呈现,主要用于学生毕业,在升学中作为参考依据,由各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。
3. 考核科目:信息科技、物理实验操作、化学实验操作、生物学实验操作、艺术调整为考核科目,成绩以“合格/不合格”呈现,用于学生毕业,升学中参考使用,由各市指导所辖县(市、区)及学校组织实施。
(二)考试方式
• 历史科目调整为开卷考试,将与道德与法治同场合卷进行。
• 鼓励各市逐步实行外语听力(或听说)机考,机考相关命题与组织工作由市级负责,且外语科目总分值保持不变。
• 体育考试方面,各市可在体育统一测试基础上,适量增加过程性测试分值,过程性测试的具体赋分方案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,更注重学生日常体育锻炼情况。
二、实施对象与时间
1. 全面实施对象:此次调整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开始全面实施。
2. 过渡措施对象: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采取过渡措施,仅将物理实验操作、化学实验操作调整为考核科目并按考核要求执行,其他科目的考试要求和组织形式保持不变,确保政策衔接平稳。
三、实施要求
1. 强化组织保障: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事关学生切身利益,社会关注度高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在当地党委、政府领导下,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,周密组织实施,加强监督指导,确保调整工作落实到位、平稳落地。
2. 细化方案公开: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次调整事项,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本市实施方案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,保障家长与学生的知情权。
3. 提升水平保公正: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加强政策宣传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;指导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按规定开设课程,注重实践教学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同时加强命题资源与能力建设,提升命题水平和质量,确保考试公平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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